本文作者:admin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admin 08-23 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股权过户完成公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送达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主要过户事宜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2023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与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财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新湖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安财通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59,93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当时本公司总股本的10.00%,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0.11%),转让价格为2.64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2,270,226,552元,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号)及新湖集团、新安财通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8月16日,新湖集团与新安财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补充协议》,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暨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6号)。

  二、过户完成情况

  2023年8月21日,新湖集团、新安财通的股份协议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成,并于8月22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前后,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新安财通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事宜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新湖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伟先生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