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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实控人离婚,前妻价值1.58亿元股份“分手费”没那么好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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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实控人离婚,前妻价值1.58亿元股份“分手费”没那么好拿了摘要:   原标题:公司快评|邦彦技术实控人离婚,前妻价值1.58亿元股份“分手费”没那么好拿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评论员 王嘉琦  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不仅是个人感情的...

邦彦技术实控人离婚,前妻价值1.58亿元股份“分手费”没那么好拿了

  原标题:公司快评|邦彦技术实控人离婚,前妻价值1.58亿元股份“分手费”没那么好拿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评论员 王嘉琦

  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不仅是个人感情的事,也是股东权益的事。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实控人通过离婚的方式,将股份分割给前配偶,然后再通过前配偶的减持,实现自己的资金回笼。这种“离婚式减持”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也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9月20日,又一家上市公司实控人离婚的消息引发了市场关注。

  邦彦技术(SH688132,股价21.15元,市值32.20亿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祝国胜与张岚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祝国胜拟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730.7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分割至张岚名下。根据9月20日收盘价计算,分割股份价值约为1.58亿元。

  与此前A股离婚案不同的是,本次股权分割完成后,祝国胜和张岚将绑定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减持额度。这是按照沪深交易所8月25日晚间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问题答记者问中的规定执行的。

  具体来说,大股东因离婚等形式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当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合并适用《细则》关于减持比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董监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该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分别履行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的预披露义务等。

  这些规定意味着,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离婚后,如果想通过减持来获取现金收益,将面临更严格的限制和要求。一方面,他们需要与前配偶共享减持额度,不能随心所欲地变现;另一方面,他们需要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就减持比例分配达成一致或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并披露。

  这些规定无疑增加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及其前配偶离婚后减持的难度和成本。从市场的角度来看,这也有利于防范因离婚减持导致的股价波动和投资者利益受损的风险。

  总之,天价“分手费”已经不是以前那么好拿了。这也许会让一些想要通过离婚来规避减持限制的人打消念头,也会让一些想要通过减持来获取暴利的人三思而后行。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

  那么,“离婚式减持”这一现象真的成为历史了吗?从目前看来,《细则》发布之后,首批发生股东离婚的公司都照此执行。比如,9月15日晚间,国光股份公告称,董事长颜亚奇与胡利霞经友好协商,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份分割等事宜作出相关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后颜亚奇、胡利霞合并计算大股东身份。8月25日晚间,合力科技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樊开曙与其配偶邬金华已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股权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本次股权分割完成后,公司7位实际控制人及樊开曙前妻邬金华,将绑定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减持额度。

  当然,“离婚式减持”这一现象是否能够彻底消失,还要看未来的执行效果和监管力度。其中的关键是信披。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将减持建立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之上。同时,对于违规减持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以形成有效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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