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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大多调整到位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下降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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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大多调整到位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下降30%摘要: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举行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工作...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存量房贷利率大多调整到位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下降30%

  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举行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就当前外界关注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银保渠道手续费调整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绝大部分存量房贷利率

  已调整到位

  “目前绝大部分贷款已调整到位,有效缓解居民房贷支出压力。”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的政策部署,以及各银行出台的调整细则,9月25日起,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已正式落地实施,距今已接近一个月。

  上述负责人指出,金融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着力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即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来看,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房地产政策,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金融十六条”,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

  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银行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4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83%,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余额同比增长80%。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截至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中92.5%用于支持购买首套房。住房租赁贷款同比增长77.7%。

  继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

  高水平对外开放

  对于近年来部分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的调整,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主要是在过去三年疫情和全球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外资银行母行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战略调整做出的商业选择。

  今年10月9日,花旗宣布,将其中国内地的个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包括个人客户持有的账户、存款和相关理财产品出售给汇丰中国。预计交易将于2024年上半年完成。在此之前,苏格兰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澳新集团都曾将其在华个人银行业务进行关闭或出售。

  “上述调整具有特定的时空背景,不具备长期性和趋势性特征。”金融监管总局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称,仍有较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不断加大在华投入。从2020年至2023年9月末,在华外资银行增(注)资总计达187.3亿元。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对外资机构的差异化监管,支持在华外资机构更加全面、深入参与中国金融市场;持续提高外资机构监管有效性,防范跨境风险传导等内容。

  银保渠道佣金费率

  下降约30%

  此外,对于今年9月中旬起,业内陆续传出的部分保险公司关停银保渠道消息,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首次回应表示,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但是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

  截至目前,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

  所谓“报行合一”,指的是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应当报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严格执行。对于未严格执行的可以对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称。

  据了解,为推动落实“报行合一”,金融监管总局近段时间以来已向业内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其中,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

  近年来,银保渠道成为不少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增长点。以上市险企为例,今年上半年,人保寿险、太保寿险、中国平安(寿险及健康险)银保渠道新业务价值大幅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331.1%、305%、174.7%。银保渠道手续费也由此水涨船高。

  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指出,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为推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金融监管总局已在此前向业内发布的文件中,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即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相统一;此外,还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

  上述负责人透露,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目前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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