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捷资源(002021)投资者索赔案再次法院提交一次立案,此前有部分案件获法院正式立案,该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获得了一审胜诉。(许峰律师专栏)
中捷资源投资者索赔案的诉讼时效目前仅剩下最后十天左右,根据最高法院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该案的诉讼时效揭露日2020年11月6日起算,马上将届满三年,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这一问题。(ST中捷维权入口)
2023年3月24日,中捷资源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对于相关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中捷股份未及时披露,也未按规定在2017年半年报至2020年半年报中披露。直至2020年11月6日,在收到广州农商行要求公司承担偿还责任的函件后,公司才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披露了前述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判决,在2017年6月27日到2020年11月6日之间买入中捷资源股票,并且在2020年11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在最后十天左右的诉讼时效内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中捷资源案的立案,10月23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金洲慈航(000587)投资者索赔案也再向法院提交立案。该案此前已有部分案件获得法院立案,目前还在继续推进该案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ST金洲维权入口)
2022年11月14日,金洲慈航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金洲慈航、丰汇租赁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二、金洲慈航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5年6月1日到2021年9月18日之间买入金洲慈航股票,并在2021年9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