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电力(600310)2023年6月2日公告,桂东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公司名称变更为广西能源(维权)股份有限公司。
后2023年6月27日,桂东电力公告,证券简称由“桂东电力”变更为“广西能源”,公司证券代码“600310”保持不变。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桂东电力股票及公司名称变更为广西能源不影响投资者索赔,目前投资者索赔工作仍在继续推进,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相关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还在继续相关的索赔立案工作。(许峰律师专栏)
2023年1月5日,桂东电力(600310)公告,收到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桂东电力违法事实如下(具体公告为准):(桂东电力维权入口)
一、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桂东电力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盛能源)、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筑邦)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桂东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桂东电力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对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194,800.58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194,800.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15日到2022年1月6日之间买入桂东电力股票及债券,并且在2022年1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及债券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