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1月12日讯(蓝鲸记者 罗祎辰 汪斌)业绩和股价齐跌的合盛硅业(603260.SH)被爆陷入新麻烦。
今日上午,公司前总经理方红承家属发文举报董事长罗立国,称其“背信弃义,拒绝兑付方红承应得的公司股权。”围绕股权纠纷,双方多次对簿公堂,矛盾激化下,罗立国方反诉方红承“损害公司利益、职务侵占”,导致后者因涉嫌受贿被批准逮捕,在看守所关押至今。
针对罗立国遭实名举报一事,合盛硅业董秘张雅聪今日中午回应蓝鲸记者表示,“我不清楚这个事情。”公司前董秘龚吉平同日中午则对蓝鲸记者表示:“我听说是(方红承)和董事长这边有一些什么,就以前他和他的弟弟的公司有什么关联交易,可能套用公司的钱这样的(传闻),因为也没有宣判,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罗立国家族是合盛硅业实控人,合计占有上市公司约78.59%的股权。作为全国硅业龙头,合盛硅业高峰时期总市值一度破千亿元,但近两年因景气度下行,业绩和市值双双缩水,最新市值已不足680亿元。
据悉,本次举报内容发布于微信公众号“方红承冤案家属”上,发布人自称是方红承妻子孙丽辰。在整个举报文中,孙丽辰提到三个关键事项:方红承和罗立国存在股权纠纷、罗立国诉方红承职务侵占以及合盛硅业存在安全隐患。
前高管离职引发两起诉讼
在孙丽辰讲述中,方红承和罗立国因股权纠纷在先,后才有罗立国反诉职务侵占。
按照她的说法,方红承于2018年从合盛硅业离职。因罗立国不愿履行股权激励协议和代持股份等,方红承起诉维权,后经多次审判、裁决,方红承均获胜诉。在此期间的2019年和2021年,罗立国先后两次以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职务侵占等罪名对方红承提出刑事控告。但公安机关经调查以“没有犯罪事实”而未予立案或立案后又撤销案件。
对于方红承与罗立国间的股权纠纷,蓝鲸记者在公开渠道并未查到相关法律文书。但据赶碳号科技报道,2010年入职、合盛硅业上市时担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的曹华俊以及赵晓辉、罗丽、刘凯等多位前高管均曾发起诉讼讨要股权,并在一审中胜诉。
至于罗立国诉方红承职务侵占一事,相关资料则更为详实。实际上,职务侵占一事最早由合盛硅业主动曝光。2022年11月,公司发布公告称,从公安机关获悉,原董事、总经理方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被起诉。而据孙丽辰介绍,2022年9月,方红承已经被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在桐乡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颇为蹊跷的是,在合盛硅业主动曝光方红承职务侵占前,多份资料显示方红承在这起案件中一直占据上风。
蓝鲸记者查询到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显示,2021年10月,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告合盛硅业与被告方红承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7日立案。原告合盛硅业于2021年10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孙丽辰展示的另一份《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同年12月,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称“办理的方红承涉嫌受贿案”因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
据悉,合盛硅业是以方红承利用总经理职务便利与弟弟方红兴形成利益共同体、采用压低“水解油”价格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为由,认定方红承兄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职占罪。
上市公司被指出手干预司法
从2021年“没有犯罪事实”到2022年“涉嫌受贿罪批准逮捕”,短短一年时间方红承和罗立国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按照孙丽辰的说法,双方在涉贿一事中处境之所以快速颠倒主要原因是罗立国以合盛硅业迁址为威胁,干预了司法。
2022年1月,合盛硅业突然公告,因业务发展及经营规划需要,已于近日从浙江嘉兴平湖搬迁至浙江宁波慈溪办公,注册地址仍维持浙江嘉兴平湖不变。到当年5月末,上市公司又公告,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就在6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前几天,合盛硅业突然宣布“暂不将前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步取消股东大会。
就在合盛硅业宣布取消股东大会几天后,方红承陷入了新麻烦。根据孙丽辰讲述,6月13日,方红承被传唤并拘留,6月14日被违法“监视居住”。
对于上市公司变更公司住所是否足以给当地主管部门造成压力,蓝鲸记者采访法律界人士了解到,注册地址的变更和办公地址变更都会有影响,尤其是上市公司,从税收角度来说,注册地址变更会直接导致当地税收减少,办公地址一般来说不会。“但如果上市公司公开宣称要换办公地址,意味着公司势必以后要离开,以后业务慢慢会转移,注册地址放在那里也就是一个空壳,这对政府来说舆论压力比较大。”
除合盛硅业变更住所和方红承被拘留在时间上的巧合,孙丽辰出示更为直接的证据是一份《情况说明》。据悉,2022年5月嘉兴市公安局港区分局曾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情况说明》,提到“2022年3月31日,根据嘉兴市市政府领导关于妥善处理合盛硅业纠纷,确保企业安心在嘉兴发展的指示精神,多个单位组成了合盛硅业价格认定事项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局已经将方红承涉嫌犯罪的前期委托价格鉴定材料复印件送至领导小组。”
而所谓前期委托价格鉴定材料,即前述“水解油”价格鉴定材料又牵扯出安全隐患问题。据孙丽辰出示的材料,合盛硅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副产物“低沸物”主要成分是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应当焚烧处置或者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置,合盛公司未经政府依法审批擅自上马设备非法处置,将低沸物加工为“水解油”并对外非法销售。
孙丽辰在举报文中表示,已就合盛硅业生产“水解油”一事向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局和四川应急管理厅举报,后者于今年10月26日回复了核查情况函,明确表示“已经对合身硅业生产的‘水解油’进行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已责令停止使用生产装置,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将依法进行处理。”
近年企业指控公检法频率提升
蓝鲸记者关注到,近年来企业指控公检法的事件频率有所提升。
据凤凰网去年报道,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实控人王光祥被判刑入狱后,坚称自己无罪;他企业的另一股东也愤慨喊冤,认为本是两家企业双方的股权纠纷,最终因“王光祥拒不配合,便从民案转为刑案;政府与司法力量全力配合,将他投入监狱。而在这一过程中,诉讼程序违法,核心证据上多处造假,所有证据漏洞百出,昭然若揭”。
对此,某律所合伙人律师张鸣(化名)对蓝鲸记者表示,“我们最近有个客户也是这样的问题。这其中,有些是历史遗留遗留问题,过去有些地方政府(个别工作人员)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一些操作比较简单和粗暴,在权衡利弊之下企业那个时候也会配合,后面暴露出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无法调和,企业老板就会选择一些极端的方式。”
“其次,现在整个国家各行各业的合规意识都在增强,公检法、税务各方面对企业的核查力度也比以前大许多,疫情结束后,许多企业对于流动性资金和经营业绩的压力无形当中加大了,综合下来,一些企业老板的想法如果得不到实现的话,他可能就要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当然,可能跟有些人的性格比较偏激也有关系。”张鸣补充道。
在他看来,职业经理人和大股东有矛盾的情况比较普遍,股权涉及的利益比较复杂,但是股权激励方案应该会比较明确的,方红承与罗立国之间可能属于利益诉求没谈妥。“仅凭孙丽辰网络上写的这些东西,可能也不是事实的全貌,但我感觉这里面有很多东西逻辑讲不通,比如,如果签了股权协议却没给方红承兑现他的股权,按道理合盛硅业没法上市,公司不可能隐瞒这么严重的事情,如果说真是隐瞒了,那合盛硅业就要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