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黄胜
11月17日,合纵科技(300477.SZ,股价4.29元,市值45.99亿元)连发两份公告,内容均涉及公司承诺回购却未实施。
合纵科技此前曾承诺回购2000万元至4000万元回购股份,然而时隔一年却未实施。值得注意的是,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8.83亿元。
对此,深交所、北京证监局迅速采取了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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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承诺回购股份
2023年11月13日,合纵科技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8.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合纵科技表示,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系公司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及调动员工团队积极性而拟定,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方案制定时公司考虑了现有资金状况、筹措资金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
但是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并未实施回购。
对此,公司解释称,回购期限内,一方面,公司重点开拓并实施风电、光伏、储能等智慧能源相关的EPC业务及相关设备制造,公司实际资金使用及储备需求有所增大;另一方面,回购期限内,特别是2023年以来受产业环境、市场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业务的收入、毛利大幅下降,造成公司业绩大幅下滑,公司融资难度增加,造成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先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未能完成本次回购。
监管火速出手
11月17日,深交所向合纵科技下发关注函。深交所指出,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18.83亿元。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此外,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公司财务状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在制定回购方案时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相关安排的设置是否合理;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同日,北京证监局向合纵科技下发《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回购期限内公司未实施回购,合纵科技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现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另外,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整改期限完成相关回购事项。
据中国证券报,回购可以彰显企业价值,向市场传递企业价值被低估的信号,增强投资者信心。但有的公司却借回购之名,行炒作公司股价之实,到期未按承诺实施回购。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对“忽悠式回购”露头就打。以此防范上市公司和相关主体借助回购实施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也就是防范“忽悠式回购”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公开信息、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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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