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立案,11月就有结果了。
国城矿业(维权)(000688.SZ)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来自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重庆证监局已调查完毕,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国城矿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2月,国城矿业下属孙公司天津国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国瑞)分别与上海贸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乐勒)签订《锌锭购销合同》进行点价交易。上海贸远及上海乐勒对天津国瑞的点价指令实行严格套期保值,并在其期货账户上进行相应操作。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在期货市场交易成功后,天津国瑞根据点价记录表与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交易结果,制作价格确认单,完成点价交易。
天津国瑞与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的点价交易和货权转移分别独立进行,货权转移通过仓单实现,不发生锌锭实物流转。每个交易周期天津国瑞与对方按照点价交易价格确认单的单价,以及加权平均升贴水汇总结算。天津国瑞执行《锌锭购销合同》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收益均来自其点价交易指令对应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天津国瑞与受同一方控制的上海贸远和上海乐勒分别签订购销合同,本质上是通过获取购销双边交易点价权,以获得对应期货合约价格波动的损益。国城矿业对上述业务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而不应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
国城矿业对天津国瑞上述业务错误适用会计准则,导致其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2亿元,占披露金额4.5亿元的22.73%;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3亿元,占披露金额10.36亿元的17.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11亿元,占披露金额14.68亿元的21.15%。
上述事实,有天津国瑞《锌锭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点价记录表、付款审批单、资金划转银行回单、公司会计凭证、财务账页、财务报表、公司公告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对此,重庆证监局认为,国城矿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这其中,吴城时任国城矿业董事长,对上市公司全面工作负总责,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金千时任国城矿业总经理,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郭巍时任国城矿业财务总监,负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国城矿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最终,重庆证监局决定:
(一)对国城矿业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二)对吴城给予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
(三)对李金千、郭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
公开信息显示,吴城为国城矿业董事长,本届任期至2026年1月29日,1985年4月生,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GFD金融博士课程在读。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工商联副主席,北京浙江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兰州大学理事会理事,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郭巍系财务总监,1981年2月生,本科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金融分析师,心理咨询师。历任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中铁资源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至于李金千,现已不是公司总经理,目前公司总经理为朱胜利。
据查,此前在2021年,吴城、郭巍等一干人,还被给予过通报批评处分,违规行为包括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国城矿业违规对外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