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自:金融界本文源自:金融界2023年12月8日,福建证监局公告,福建龙净环保(维权)(以下简称龙净环保)独立董事林红勇的子女林亚滨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3年12月8日,福建证监局公告,福建龙净环保(维权)(以下简称龙净环保)独立董事林红勇的子女林亚滨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期间,累计买入龙净环保股票33,300股,累计卖出龙净环保股票33,300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因此,福建证监局决定对林红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林红勇应当充分吸取教训,督促亲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