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

起步股份(603557)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

admin 11-02 1
起步股份(603557)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受损股民仍可登记索赔摘要: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或“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官司缠身。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投资者一审胜诉,起步股份应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或“公司”)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官司缠身。近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投资者一审胜诉,起步股份应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起步股份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起步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二、起步股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9年4月17日-2021年4月28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ST起步维权入口)

  根据起步股份10月28日发布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530.82万元,同比下降58.90%;归母净利润-9560.82万元;扣非净利润-9269.4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共计21294.21万元,同比下降36.08%;归母净利润-28244.61万元;扣非净利润-22321.57万元。

  信本证券维权团队提醒,起步股份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判决,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维权条件:

  于2019年4月17日-2021年4月28日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维权)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维权)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维权)索赔、飞乐音响(维权)索赔、香溢融通(维权)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等。)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