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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对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出具警示函

admin 04-28 7
福建证监局对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出具警示函摘要: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  经查,你部对客户异常交易监测处理和外部信息系统接入管理不到位,反映出你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

  经查,你部对客户异常交易监测处理和外部信息系统接入管理不到位,反映出你部内部控制不完善。

  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你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福建证监局对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泉州营业部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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