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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金力泰(300225)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admin 07-20 4
一批金力泰(300225)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摘要:   2023年7月1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金力泰(维权)(300225)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此前5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金力泰投资者索赔案已...

  2023年7月19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金力泰(维权)(300225)投资者索赔案继续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此前5月中旬,许峰律师代理的金力泰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金力泰维权入口)

  2023年2月3日,金力泰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1年6月15日,金力泰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金力泰董事兼总裁袁翔(后担任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自2021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金力泰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合计不低于3亿元。2021年11月27日、2022年5月27日,金力泰两次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袁翔和罗甸两次对增持计划进行延期,将上述增持计划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并承诺尽最大努力尽早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如未能在延期截止日前履行相关增持承诺的,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

  根据金力泰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日,袁翔、罗甸二人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实际增持金力泰股份0股,增持金额为0元,均未完成上述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给予袁翔、罗甸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袁翔、罗甸二人有能力增持而不进行增持,公开承诺而不履行承诺,市场影响恶劣。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6月15日到2022年9月30日之间买入股票,并且在2022年9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金力泰7月17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收到18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24,097,390.862元。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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