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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乐家居(SH603326,股价10.75元,市值33.92亿元)股东超比例减持罚单终于落地。
9月27日晚,我乐家居公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于范易、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53万元,并处罚款3295万元。
根据调查,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6日10点20分,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我乐家居22,440,408股,占我乐家居总股本的7.1124%。于范易、埃维商贸、埃维创业、埃维管业在合计减持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交易。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5%以上股份,在合计减持我乐家居股份比例达到5%后,于范易、埃维管业、埃维创业、埃维商贸未按规定停止交易,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的违法情形。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交易流水、工商资料、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江苏监管局决定:
一、对于范易没收违法所得25,438.29元,并处罚款5万元;
二、对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79,118.34元,并处罚款230万元;
三、对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4,011,357.04元,并处罚款800万元;
四、对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1,318,974.40元,并处罚款2,26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处罚决定书》下达前,我乐家居股票于2023年9月22日、25日、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其中9月22日、25日接近跌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在公告中称,经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但在“其他股价敏感信息”中,我乐家居列出,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超比例减持于2023年9月7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本次案件涉及主体是于范易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为独立财务投资人,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在9月19日举行的线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我乐家居董事长缪妍缇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曾表示:“后续将进一步加强提请股东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