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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市场传言质疑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江国祥”)第一大客户以及相关交易的真实性,浙江国祥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了公开回应,强调公司与第一大客户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转让交易真实、合理。
10月12日午间,浙江国祥发布了关于向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说明,表示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三名自然人股东为收购土地厂房而专门新设立的公司,经了解目前该等厂房主要用于对外租赁,该公司自身无相关人员具备合理性。
据公告,2022年2月8日,浙江国祥将拥有的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高新路18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不过,澎湃新闻注意到,近日有市场声音质疑,构成浙江国祥2022年最大销售额的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0,社保缴纳为0,但关联公司高达32家,并开出过1.06亿元的增值税发票,以此为理由质疑交易的真实性。
浙江国祥在公告中表示,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车俐俐(持股60%股权)、谷峻(持股20%股权)、徐蓉芳(持股20%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与该公司不存在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上述三名自然人均于绍兴市上虞区经营电镀、新材料、物流、机械等业务,并拟在上虞当地物色投资厂房土地。在与浙江国祥协商交易时,由于土地厂房总面积相对较大,因此三人经协商后决定合资设立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用作向浙江国祥购买上述厂房与土地的主体,并拟后续商定各自的使用计划。
“因此,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系三名自然人股东为收购土地厂房而专门新设立的公司,经了解目前该等厂房主要用于对外租赁,该公司无相关人员具备合理性。”浙江国祥表示。
2021年8月浙江国祥与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厂房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其拥有的上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9500万元(不含税),经双方约定后,由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本次转让的交易税费,最终转让价格确定为11876.20万元。
浙江国祥介绍到,公司将前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出租部分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出售收入、成本,自用部分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具体确认为:10665.36万元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758.46万元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
在账务处理上,浙江国祥表示,本次出售对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产生5655.82万元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占2022年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9.17%。该交易不会对浙江国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影响。浙江国祥强调道,公司已经于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出售前述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综上,浙江国祥表示,公司与浙江融意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转让交易真实、合理,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和标准的判断。
近日,浙江国祥二度IPO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紧急叫停,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和热议。10月9日上午,上交所发布有关负责人就浙江国祥暂停IPO发行相关事项答记者问称,“上交所高度重视有关报道和质疑,本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对浙江国祥开展专项核查。目前,浙江国祥已暂停IPO发行程序。上交所将根据专项核查的情况决定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