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1日13时许,发生在广西平果市一工业企业的爆炸事故现场搜救工作已结束,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4人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10月20日晚,平果市工业园区内企业广西兴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一起爆炸事故。经专家组初步调查,该起事故是铝棒在拉铸过程中,高温铝液泄漏到冷却水池内,发生爆炸。目前,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还在有序进行。
高温铝液泄漏遇水发生爆炸
是铝加工(深井铸造)工艺中
最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隐患
“铝水爆炸”为何具有如此大的威力?
物理爆炸
熔融铝液中存储大量热能因变形和碎化而快速释放,转化为冲击波能、机械能、光能、声能等能量形式。
化学爆炸
因为大量的高温铝液瞬间泄漏在相对狭小的冷却水池表面,高温铝液与冷却水产生化学反应,反应方程式为:
2Al+6H₂O=2Al(OH)₃+3H₂
据专家介绍,“铝水爆炸”包含物理过程和化学过程。熔融铝液和水接触之后,由于巨大的温差以及水的沸点远低于熔融铝的温度,水温迅速达到沸点以上,并进入一种过热状态,水瞬间蒸发为气体,体积膨胀1000多倍。特别在铸井狭小的空间条件下,会形成一定幅值的压力波,膨胀产生能量,爆炸也就发生了。
专家指出,蒸汽爆炸即物理爆炸的威力并不大,最主要的伤害来自之后的化学爆炸。铝是一种化学反应非常活跃的金属元素,熔融铝与水或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尤其是在井坑这样相对封闭的空间内,爆炸威力会进一步放大。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明确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
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
牢记“铝7条”“钢8条”“粉尘6条”重点整治事项
↓↓↓
“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系统联锁,未实现自动控流;
2.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传感器和报警装置,液位传感器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存放铝锭的地面潮湿,熔炼炉、保温炉及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配置进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和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联锁;
5.铝水铸造流程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引锭盘托架钢丝绳未定期检查和更换,卷扬系统未设置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设置手动泄压系统;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未控制非生产人员进入。
“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和液渣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和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6.高炉、转炉、钢水连铸、加热炉和煤气柜等煤气区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员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隔断装置和吹扫设施;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粉尘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