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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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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摘要:   2023年10月25日晚间,康隆达(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10月28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2023年10月25日晚间,康隆达(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2022年10月28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原董事长张间芳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5号、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6号),2023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55号)。(康隆达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隆达涉及的主要违规为:张间芳涉嫌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合作备忘录》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公告;公司涉嫌未及时披露《终止合作基础协议》所涉上市公司重大风险专网通信业务系隋田力方主导的自循环业务,产品未真实销售,无终端运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专网通信”事件余波不断,在此次康隆达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已经有多家涉及“专网通信”的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上海电气(维权)、合众思壮(维权)等,另外也有一些涉及“专网通信”的上市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调查结论,如:ST中利(维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康隆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8月1日之间买入,且在2021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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