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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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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完成的公告摘要: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15:00-17:00...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完成的公告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方式及电话会议

  二、公司出席人员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文武先生、财务负责人刘学斌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华琳先生、国内业务高级总监宁健图先生、国际业务高级总监李东春先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网络参会

  1. 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fY73

  (二)电话参会

  可选择接入以下号码:

  +86-4001888938(中国)

  +852-57006920(中国香港)

  +886-277031747(中国台湾)

  +1-2025524791(美国)

  +86-01053827720(全球)

  参会密码:135441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88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国际租赁”)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恒国际租赁 2 号第 1-10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2496 号),上交所对中恒国际租赁 2 号第 1-10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中恒国际租赁资产证券化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截至2023年10月27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30,000.00万元,达到《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以及《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恒国际租赁2号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等文件有关约定,本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23年10月27日正式成立,资产支持证券于当日开始计息。基本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92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第三季度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依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计提。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净额共计8,24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2,022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320万元,其他应收坏账准备计提1,714万元,长期应收坏账准备冲回91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净额2,751万元,第三方融资担保风险准备金计提2,278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60万元。以上减值计提及转回、转销影响,合计影响当季损益-8,248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933万元的13.76%。

  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各项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净额共计52,15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2,488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460万元,其他应收坏账准备计提7,667万元,长期应收坏账准备计提6,65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净额13,705万元,,第三方融资担保风险准备金计提10,377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33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471万元。以上减值计提及转回、转销影响,合计影响当季损益-52,150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933万元的87.01%。

  二、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金融资产

  公司对第三季度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2,022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320万元,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冲回914万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1,714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金融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二)合同资产

  公司对第三季度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净额为17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合同资产减值参照金融资产计提原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三)存货

  公司对第三季度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净额2,751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对于存货因遭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和在产品按库龄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公司对有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都会定期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充足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

  公司对第三季度的第三方融资担保风险准备金计提2,278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以历史上实际履行担保义务的比例、履行担保义务后实际发生损失比例等数据为基础,并综合考虑与担保义务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计提融资租赁担保义务风险准备。

  (五)固定资产

  公司对第三季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净额为60万元,计提原则如下: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计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248万元,合计影响当期损益-8,248万元。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各项资产累计计提减值准备共计52,150万元,合计影响本年损益-52,15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3-9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柳工装载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与液压件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与中源机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项目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中源机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如有)等事宜。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00元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997,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3月3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146 号)。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03,773.3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3,696,226.63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根据公司披露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影响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2022年8月25-26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吸并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中源机械有限公司(下称“中源机械”)吸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柳工液压件有限公司(下称“液压件公司”),并注销液压件公司法人的整合方案(下称“整合方案”),其中,液压件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柳工装载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前述整合方案完成后,液压件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均由中源机械承接,液压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将被注销,“柳工装载机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与液压件公司”变更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柳工柳州传动件有限公司与中源机械”,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项目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后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地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战略,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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