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韩宋辉)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科学有效的金融监管是实现金融业安全稳健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金融监管,提升监管的科学性,为金融业持续稳健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新型金融风险陆续出现,金融风险相对更加隐蔽,风险传导链条相对更长,更易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形成风险同频共振。因此,需要围绕风险变化特点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娄飞鹏表示,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强化金融机构监管,还要强化金融行为监管,推进功能监管,以此来消除监管盲区,提高监管的全面性,最终通过科学、有效、有力的金融监管不断增强金融发展的安全性,以此提升国家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