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雨田)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发布对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水...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魏雨田)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发布对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水资产)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河南证监局调查,淇水资产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二是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
据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淇水资产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