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 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admin 11-03 3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 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摘要: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维权)         公告编号:2023-1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证券代码:603557          证券简称:ST起步(维权)         公告编号:2023-114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暨 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子公司福建起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起步”)为被执行人,已提起再审申请。

  涉案的金额:983,528.80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被查封房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子公司福建起步的日常经营。被查封房产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目前无法预估相关诉讼对损益方面的具体影响金额。

  一、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福建源益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益公司”)

  被告一:温州市鹏星源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星源公司”)

  被告二:福建冠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霸公司”)

  被告三: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起步”)

  被告四:周建永

  (二)诉讼基本情况

  被告一鹏星源公司多次向原告购买货物,至2022年5月10日,经对账确认,被告一鹏星源公司共结欠原告源益公司983,528.80元,被告二冠霸公司对被告一鹏星源公司2021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全部货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三福建起步与被告二冠霸公司已构成人格混同,应对被告二冠霸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四周建永以《欠条》的方式,确认对被告一鹏星源公司支付的货款在人民币90万元的范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2年10月11日,原告源益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对鹏星源公司、冠霸公司、福建起步、周建永向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鹏星源公司支付货款983,528.80元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5.47%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2、冠霸公司、福建起步对鹏星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周建永在9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鹏星源公司、冠霸公司、福建起步、周建永承担保全费5000元。

  2022年12月14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2)闽0582民初15581号:源益公司主张鹏星源公司结欠货款983,528.80元,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本院不予认定。源益公司基于鹏星源公司欠款产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理据不足,本院予以驳回。鹏星源公司、冠霸公司、周建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判决如下:驳回福建源益鞋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源益公司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支持源益公司的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鹏星源公司、冠霸公司、福建起步、周建永承担。

  2023年5月5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2023)闽05民终987号:一、撤销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2022)闽 0582 民初 15581号民事判决;二、温州市鹏星源鞋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福建源益鞋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83,528.80元并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付款利息;三、福建冠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对温州市鹏星源鞋业有限公司上述第二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福建起步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对福建冠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上述第三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温州市鹏星源鞋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福建源益鞋材有限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六、驳回福建源益鞋材有限公司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3年9月1日,福建起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同日案件材料已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收件,诉讼相关程序正在推进中。

  二、福建起步资产被查封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9150号,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福建起步名下土地及附属设施被查封,具体如下: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23)闽05民终98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查封了福建起步名下位于惠安县涂寨镇温厝村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闽2016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415号、闽2016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416号、闽2016惠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417号],并通知福建起步七日内自动履行全部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拍卖或变卖该财产。

  土地及房产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上述被查封房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子公司福建起步的日常经营。被查封房产存在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目前无法预估相关诉讼对损益方面的具体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协调,与申请执行方进行协商和解,妥善处理房产被查封事项。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查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