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帝股份(603023.SH)董事陈振华遭立案。
据上市公司公告,威帝股份在11月3日收到来自证监会下发的针对董事陈振华个人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限制期买卖威帝股份股票”,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威帝股份也表示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陈振华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陈振华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
资料显示,威帝股份成立于2000年7月28日,上市日期为2015年5月27日,该公司主营业务是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2023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为4497.53万元,同比增长1.4%,净利润为183.69万元,同比增长2.01%。截至9月末,陈振华持股1.31亿股,为威帝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占总比例23.29%,均为流通股。
在限售期买卖股票而被立案,其实并不突然。早在9月8日,威帝股份就披露了一份“董事即高级管理人员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内容正是涉及到董事陈振华,以及高管吴鹏程。
据悉,威帝股份6月3日披露陈振华的减持计划,其打算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后续在7月4日,陈振华减持0.818%,7月7日至7月10日又减持了1.182%,成交金额合计4404.56万元。吴鹏程方面,在是在1月17日抛出过减持计划,计划减持不超过0.042%。最终在7月7日,吴鹏程完成减持。但恰恰,威帝股份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的披露时间是2023年7月15日,以上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的规定,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对此,陈振华及吴鹏程表示了致歉。
其实除了威帝股份外,飞凯材料(300398.SZ)也同步披露了一份立案告知书公告。
据悉,飞凯材料接到控股股东飞凯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艳霞通知,飞凯控股和张艳霞于2023年11月3日分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持股变动相关违法违规等”,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资料显示,飞凯材料的主营业务是高科技制造领域适用的屏幕显示材料、半导体材料及紫外固化材料等的研究、生产和销售,系我国主要的光纤光缆涂覆材料供应商之一。飞凯控股持有飞凯材料1.18亿股,占比22.37%。
另外,美丽生态(维权)(000010.SZ)及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也在11月3日收到了来自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的缘由则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