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天沃科技(002564)投资者索赔案获得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已收到法院立案阶段的相关法律文书,下一步将进入开庭程序。(许峰律师专栏)
此前2023年10月26日晚,天沃科技(002564)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天沃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天沃科技维权入口)
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涉嫌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8日到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此外在2023年11月15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国华网安(维权)(000004)股民索赔案也已获得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立案,法院已向投资者送达受理阶段的相关文书。(国华网安维权入口)
2022年4月28日,国华网安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1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国华网安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编制过程中,未审慎确认收入并考虑子公司商誉减值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深圳中院此前已对国华网安(000004)投资者索赔案作出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一审胜诉判决。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提示,针对天沃科技和国华网安的投资者索赔均还在继续推进,律师团队同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关注。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