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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投资者还可继续索赔

admin 11-27 2
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投资者还可继续索赔摘要: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劲嘉股份(维权)(002191)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目前还不清楚被告劲嘉股份是否会提...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近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劲嘉股份(维权)(002191)投资者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定比例的胜诉,目前还不清楚被告劲嘉股份是否会提起上诉。(许峰律师专栏)

  需要提示的是,目前该股票的投资者索赔案还在诉讼时效内,尚未起诉的其他劲嘉股份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提起索赔,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并推进立案工作。(劲嘉股份维权入口)

  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者索赔案已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前期判决,根据上述违法事实,在2022年4月8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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