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自:金融界本文源自:金融界2023年11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格力地产(维权)(以下简称格力地产)及时任董事、总裁林强和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被通报批评。决定书指出,格力地产...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3年11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公告,格力地产(维权)(以下简称格力地产)及时任董事、总裁林强和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被通报批评。决定书指出,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会计差错,导致多计净利润626,386,989.85元。
具体来看,格力地产在存货减值测试中高估了存货可变现净值,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在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该公司未准确计量存货和资产减值,因此多计算了净利润。例如,2018年度多计利润占到当年净利润的86.21%,而2022年度格力地产又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6,989.85元,占比达到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
此外,格力地产的相关财务报告、债券发行公告和募集说明书等披露了不准确的财务数据,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多项证券法规和信息披露要求。责任人林强和苏锡雄担任核心管理岗位,负有主要责任。为此,格力地产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自查修正公告,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上交所要求格力地产执行有效整改,针对指出的违规事项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公司及董监高人员需在收到纪律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提交签字的整改报告。同时,格力地产应当按法律法规和规则规范运作,勤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董监高人员应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逐步改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