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兴民智通及*ST和科分别发布公告,称实控人赵丰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上市公司则强调此事与公司无关,赵丰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在其时任东方网力(现已退市)董事长期间的事情。
赵丰被称为“丰启系”掌门人,其被立案引发了两家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其中兴民智通又紧急发布了一份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盛邦”)和第二大股东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丰启”)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
青岛丰启是赵丰控股的公司,而此前转让投票权的四川盛邦部分股票已经遭司法拍卖,一二大股东本身持股数量非常接近,上市公司如今的实控人为谁,一时间在市场惹起争议。
财务造假罚单一同出炉
兴民智通及*ST和科分别在12月4日和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丰的通知,称后者于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于11月29日收到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网力)《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东方网力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虚构合同和验收单、提前签署项目合同、要求客户配合签署验收单等方式,2017年、2018年在与22个客户签署的81个购销合同未实际执行的情况下,依据无商业实质的验收单据确认收入。
东方网力的子公司苏州网力向4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配套软件等资产,部分资产未实际交付给苏州网力,2019年、2020年苏州网力采购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与采购合同实际执行的金额不符。
而东方网力为消除审计机构对其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2020年12月,通过外部单位配合提供资金,进行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循环,形式上收回预付账款、支付应付账款、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上述事项导致东方网力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彼时,赵丰正是东方网力时任董事长、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因主持董事会工作、全面统筹公司经营管理,未勤勉尽责,是东方网力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决定对赵丰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赵丰在资本市场上有一定名气,因其多次入主上市公司,打造了“丰启系”。2020年1月开始,赵丰担任东方网力(于2022年6月30日被摘牌退市)董事长。2022年1月,赵丰又成为另一家上市公司兴民智通实控人,紧接着9月,赵丰又拿下了和科达(即*ST和科)的实际控制权。
实际上,据两家上市公司披露,赵丰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也不参与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甚至还一度无法取得联系。上市公司表示,本次立案及行政处罚系针对赵丰个人的专项调查和处罚,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有业内人士对此分析称:“赵丰被立案罚款无疑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投资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管理层和财务报表产生担忧,从而导致公司股价波动。具体影响程度需观察两家公司的应对措施以及市场反应。”
协议6月份就已到期
就在披露实控人被立案、处罚的第二天,兴民智通又紧急发布了一份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四川盛邦和第二大股东青岛丰启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续。
事情起因是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2020年5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四川盛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00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5%))转让给青岛丰启,并将其持有的1.24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96%)表决权委托给青岛丰启行使。
也就在这时,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40%,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赵丰也一跃成为公司实控人。
公告表示,《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前后,青岛丰启曾尝试与四川盛邦沟通两份协议展期事宜,但因四川盛邦自身原因,截至本情况说明函签署日,青岛丰启始终未能与四川盛邦达成延期补充协议。因四川盛邦持有兴民智通股票已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拍卖处置,青岛丰启将不再继续与四川盛邦协商《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展期事宜。
令人疑惑的是,两份协议已于2023年6月21日到期终止,为何要在赵丰被处罚立案公告后的第二天才发布。
《华夏时报》记者7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兴民智通,其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只是收到了青岛丰启的通知,说他们不再继续续签这两份协议,我们只是应监管的要求把这个情况跟投资者说明。协议到期以后,四川盛邦的表决权就为他们自有了。”
对于公司目前实控人是否发生了变动,兴民智通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实控人认定还是赵丰。”至于未来公司实控人会不会发生变动,其称:“这个是公司后期的计划,现在也不清楚。”
第三方举牌预期加强?
兴民智通股权当前正处于变动期,原因是第一大股东四川盛邦的持股被接连拍卖。
10月17日上市公司公告显示,四川盛邦持有的公司3184.8万股股票已经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平台完成竞拍,由4人拍得。本次权益变动前,四川盛邦持有公司股份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权益变动后,四川盛邦持有公司股份5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8%。
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兴民智通第二大股东青岛丰启持股比例为6.45%,与第一大股东很接近,两者的持股差距进一步缩减。
另外,两大股东股票已经被冻结和质押,截至10月18日,四川盛邦直接持有的兴民智通股份5200万股,全部被司法冻结且存在质押情形;今年8月12日公告显示,青岛丰启已将其持有的4000万股全部质押。
面对股权的不确定性,有投资者表示:“未来谁来控制兴民智通还存在变数,举牌预期正在加强。”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