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华文轩(00811)发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公司(买方)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卖方)就收购事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17%股权,代价为3476.84万元(人民币,单位下同)。
据悉,目标公司即四川文轩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纸质出版物网络销售、数字阅读、出版物行业供应链服务等电子商务业务。
目标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的经审核资产净值及资产总值分别为-8495.66万元及33.71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9个月的除税后净利润为601.29万元)。根据天健华衡的评估,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2.045亿元。
目标公司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税后的经审核净利润分别为337.76万元、31.11万元。
公告称,近年来,该集团围绕战略规划,聚焦出版发行主业发展。而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纸质出版物网络销售、数字阅读、出版物行业供应链服务等电子商务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覆盖全渠道、多场景的图书电商格局,已成为中国出版物市场最具专业实力的电商品牌之一,并协同公司建立了覆盖全国、适应多业态的供应链物流体系。于收购事项完成后,有利于集团进一步优化内部的资源配置,持续打造图书电商发展新模式,加强集团内部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供应链服务体系价值,为内容创意出版、文化消费、教育服务各大业务板块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主业高质量发展。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和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分别拥有目标公司75%和25%股权。于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和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将分别拥有目标公司的92%及8%股权,目标公司将继续成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报表将继续于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内合併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