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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或将“易主” “大象广告诈骗案”执行迎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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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或将“易主” “大象广告诈骗案”执行迎新进展摘要:   来源:经济参考报    停牌近半个月后,*ST天山(维权)传出股权转让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的消息。  近日,*ST天山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皓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

  来源:经济参考报  

*ST天山或将“易主” “大象广告诈骗案”执行迎新进展

  停牌近半个月后,*ST天山(维权)传出股权转让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的消息。

  近日,*ST天山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州皓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将所持公司的407183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1%)股份转让给中电投新农创科技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中电农创”),并将持有公司的28492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10%)表决权委托给中电农创。每股转让价格为5.26元,标的股份转让总对价为2.14亿元。若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农创。此外,由于中电农创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提及,在标的公司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向共管银行发送划款指令,指令其将共管账户内的剩余30%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内。若标的公司未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在前述情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共管账户内的股权转让价款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若届时双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签署交易协议(或补充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约定终止本协议的,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包括但不限于向共管银行下达指令、签署放款文件等)将共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还给受让方/支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解除共管账户的共管。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还注意到,*ST天山“收购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被合同诈骗”一案相关执行工作也迎来新进展。近日,*ST天山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新23执1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将芜湖华融渝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陈德宏等30名被执行人持有的*ST天山的共计约1.16亿股予以注销,并解除对上述股份的冻结措施。

  2017年9月,*ST天山(时称“天山生物”)宣布以23.73亿元价格收购大象广告96.21%股份,交易方式为向陈德宏等36名大象广告原股东定向增发新股和支付现金。仅仅时隔一年,天山生物就指称大象广告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德宏等在重组交易过程中涉嫌虚增银行存款、营业成本虚减、虚构应收账款、隐瞒担保及负债等事项,诱骗公司并购大象广告,导致公司在并购中遭受巨大损失。随后双方陷入漫长诉讼。

  今年4月,负责该案二审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1)新刑终143号,裁定书显示维持原判,即大象广告、陈德宏、陈万科犯合同诈骗罪,追缴陈德宏名下的天山生物股票、大象广告35名股东与天山生物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而取得的天山生物股票,返还天山生物。

  近期*ST天山市场表现也引人注目。10月10日复盘后的四个交易日内,*ST天山区间涨幅超90%,截至10月13日的收盘价报10.96元/股。

  对于股价异动,*ST天山表示,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受让方尚需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框架协议约定的股权交易协议(或补充协议)签署的先决条件能否实现、以及实现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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