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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公司
近期监管明显加大对信息披露不准确个股的管控力度。
“减肥药概念股”百花医药(维权)、康惠制药(维权)因在互动平台或业绩说明会中透露模棱两可的信息遭到关注后,紧急发布公告致歉,同时又很快收到了监管的警示函。
百花医药及其董秘收警示函
10月18日晚间,百花医药公告表示,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警示函。经查,百花医药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回溯过往,百花医药多次在公开渠道回复投资者提出的有关“减肥药”的问题,致使短期内股价大幅上涨。
具体来看,9月15日,百花医药在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利拉鲁肽注射液和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等相关产品和服务时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可以为客户提供利拉鲁肽注射液及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相关药品研发服务”。
9月15日至9月26日,百花医药还多次在“e互动”回复称“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
10月10日,百花医药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于减肥药相关问题作了与上述“e互动”中相同的信息回复,并于10月11日披露《关于 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经过多次提及“减肥药”之后,百花医药股价在10月11日至10月16日连续涨停,四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达46.54%。
10月16日晚间,百花医药被要求就“e互动”及业绩说明会上的回复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并在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中表示前期回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予以道歉。
百花医药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仅开展了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项目的合成路线筛选、小试试验启动前期研究工作,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没有任何客户向我公司委托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回复中涉及的‘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仅有奥利司他胶囊。该受托研发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2022年度收入仅有100万元左右,该项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百花医药在上述“e互动”、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相应公告中多次披露减肥类产品相关信息,但未明确、充分说明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相关项目暂无任何客户委托公司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受托在研的减肥类产品中仅有奥利司他胶囊,以及相关项目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
对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百花医药及董事会秘书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其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信息披露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下一步,新疆证监局还将根据正在开展的专项核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康惠制药及董事长、董秘被罚
同样遭到监管关注的“减肥药概念股”还有康惠制药。10月18日晚间,康惠制药公告表示,收到陕西证监局的警示函。
经查,康惠制药也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均被出具警示函。
10月13日,康惠制药在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孙公司陕西友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投产情况及主要生产哪类药物的原料药及中间体问题时,称“陕西友帮可生产降糖/减肥药物司美格鲁肽、替泊尔肽中间体”。
但10月16日上午,康惠制药却在“e互动”平台回复多个投资者相关提问时,均表示孙公司陕西友帮目前没有生产减肥药中间体。
10月16日晚间,康惠制药发布《澄清说明公告》,称陕西友帮目前不具备司美格鲁肽及替泊尔肽中间体的生产能力。
上述回复内容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康惠制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延岭、董事会秘书董娟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康惠制药及王延岭、董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信息披露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下一步,陕西证监局将根据正在开展的专项核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