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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admin 04-21 11
关于对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摘要:   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2923K)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客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名客户在客户资料中登记...

  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关于对英大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212923K)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客户管理不规范,存在多名客户在客户资料中登记的联系电话相同,上述客户的追加保证金通知电话均非客户本人接听,为此公司未采取相应的核实规范工作。二是未按公司制度规定将客户新增联系方式报送公司总部。

  上述事实反映出你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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